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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廉文化子罕以不贪为宝

树清廉之心,行廉洁之事,做清廉师生。为持续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工作,让清廉文化进校园、进课堂,让“廉”声声声入耳,努力营造学廉、讲廉、奉廉、颂廉的文化氛围。长郡雨花外国语第一附属小学特别推出“清廉文化”系列学习。

今天推送的是《子罕以不贪为宝》。

子罕以不贪为宝宋人或得玉,献诸子罕。子罕弗受。献玉者日:“以示玉人,玉人以为宝也,故敢献之”。子罕日:“我以不贪为宝,尔以玉为宝,若以与我,皆丧宝也,不若人有其宝。”稽首而告日:“小人怀璧,不可以越乡。纳此以请死也。”子罕真诸其里,使玉人为之攻之,富而后使复其所。

翻译:

有个宋国人得到一块玉石,将它献给子罕。子罕不肯接受。献玉石的人说:“我曾经把这块玉石拿给雕琢玉器的人鉴定过,他认为这玉是一块宝玉,所以我才敢进献它。”子罕说:“我把不贪图财物的这种操守当作是宝物,你把玉石作为宝物。如果你将玉给予我,我们两人都丧失了心中的宝,还不如我们都拥有各自的宝物。”献玉的人跪拜于地,告诉子罕说:“小人带着璧玉,不能安全地走过乡里,把玉石送给您,我就能在回家的路上,免遭杀身之祸。”于是,子罕把这块玉石放在自己的手里,把献玉人安置在自己的住处,请一位玉工替他雕琢成宝玉,卖出去后,把钱交给献玉的人,让他富有后再让他返回家乡。

编辑:李文静

初审:校办

终审:吴东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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